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北京工业大学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相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首善标准,认真落实、北京市各项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积极稳妥做好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二、整体安排
(一)考核方式
由于北京地区现阶段仍不宜组织现场考核,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北京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在线远程考核的形式。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考核系统(以下简称“学信网系统”)为首选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考核系统。
(二)时间安排
5月下旬:发布请博士考生提交补充报考材料的通知。
6月中旬:学校、各学院(部)发布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6月中旬-下旬:考生准备相关设备及环境,准备资审、政审材料,提交补充报考材料。学院(部)组织考生测试远程考核系统,进行在线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各学院(部)工作方案及通知为准。
考核结束后:各学院(部)公示考核结果,划定学科考核合格分数线,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
6月底7月初: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公示起3天内: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协议须在拟录取结果公示起3天内由考生尽快签订后拍照或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寄回学院(部)(推免本科直博生最晚于6月30日前完成此项流程),入学报到前再提交纸版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协议须在拟录取结果公示起3天内由考生尽快签订后拍照或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寄回学院,拟录取结果公示后1周内通过EMS将纸版原件邮寄回学院(部)。
(三)招生计划
导师年度招生名额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规定》(工大发〔2015〕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管理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调剂及录取组织,对本单位资格认定、考核过程、调剂、拟录取、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考试监督检查小组,对招考工作程序、安全保密、信息公开、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按招生学科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
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
招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招生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四、提交材料
在报名阶段已缴费的考生,除按照《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中提交相关材料之外,还需准备政审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补充报考材料。
(一)政审材料
考生须提供《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此表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下载(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政审表的扫描件电子版须在学院(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按照学院(部)指定的方式提交,具体要求请见各学院(部)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政审表的纸质版原件须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拟录取公示后3天内,通过EMS邮寄至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秘书老师处。
已被学校接收的2020年推荐免试本科直博生不再参加考核,但须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相关本科直博生最晚于6月30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政治审查及资格审查表》原件通过EMS邮寄至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秘书老师处。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补充报考材料
1.申请者学习和科研工作介绍:含本科生阶段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主要科研成果简介、创新点等。
2.外语等级证书或能够代表外语水平的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其他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及报考学科另有要求的支撑材料:如学术论文、专利证书、科研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论文引用情况、设计作品、其它专业等级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补充报考材料不作硬性要求,但在考核过程中,将作为判断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参考依据。已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不用重复提交。
(三)补充报考材料的提交方式
考生在学院(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按照学院(部)指定的方式提交报考材料,具体要求请见各学院(部)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如考生在报考学院(部)规定的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前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资格。
(四)其他说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作伪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被录取的应届硕士考生须于入学报到时向录取学院(部)交验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考生交验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对于未能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
五、在线远程考核
1.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系统中已缴费且报名状态为“材料收到”的考生,作为准考考生,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进入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用户名(申请编号或证件号码)和密码,即可登录进入到下载准考证界面下载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6月25日,请考生及时下载。
2.资格审查
考核开始前,各学院(部)要安排专人查验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参见《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说明》。不符合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者,不得参加考核。
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整体考核方案
①除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6个一级学科外,其余实行普通招考方式的学科在招生章程和目录中规定的线下笔试内容将和复试一起通过网络远程在线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及两门业务课,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分别给出成绩。外语包括对外语水平与应用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两门业务课为考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选考的初试业务课科目。各学科建设试题库,以综合性、开放性和能力型试题为主,现场随机抽题,以适合网络在线远程考核的形式进行。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查看考生报考材料、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以及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各项考核指标及所占比例由各学科根据考核要求确定。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总成绩=[(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1/3×50%]+[综合素质考核×50%]。
②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6个实施申请考核制的学科,根据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所发布的《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要求进行申请考生的初选与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各学院(部)在学院(部)网站进行公布。复试中的“外语”、“专业综合”及面试采用网络在线远程形式进行,均为百分制计分并分别给出成绩。
考生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加权总成绩=[(科研基础成绩+外语成绩+专业综合成绩)×1/3×50%]+[面试成绩总分×50%]。
③上述两类考核方案中,学校考核合格分数线为:除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外的其他三门科目百分制考核成绩均不低于60分。
考核后,各学科根据招生名额及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学科考核合格分数要求。
④本招生年度内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获得专硕攻博资格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参加“硕博连读”和“专硕攻博”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认定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课”(2门)、“专业综合面试”等,考核均为百分制计分并分别给出成绩。按学科组成硕博连读/专硕攻博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认定考核委员会,对考生进行网络在线远程考核。通过博士资格认定的学生,直接拟录取为当年的博士研究生。
⑤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各学院(部)考核工作方案
各学院(部)博士招生考试考核工作方案将于近日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请考生近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关于招生考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学校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均视为送达。对于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5.防护措施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各学院(部)要着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排查,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安排参加考核工作。考核前准备通风良好的空间,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座位之间保持1米以上间隔,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5平米,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
建议考生近期减少出行,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及自身情况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端设备及环境要求
系统要求。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学信网系统及腾讯会议系统,并按照学院(部)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系统模拟测试,确保满足考核要求。
如使用学信网系统进行考核,请考生仔细阅读学习学信网考核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http://yanzhao.bjut.edu.cn/ggl/202056/15887303075607647_1.html)。如使用腾讯会议,为保证达到“双机位”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至少2个腾讯会议账号,分别命名为:考生姓名1、考生姓名2。
机位配置。考生参加考核须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视频信息,全程开启,摄像头取景范围不能过小,考生头肩部以上正面面容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第二机位”要能够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与考生后背成45°角,能够清楚地拍摄到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全程开启。
设备要求。建议考生尽可能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设备,使用智能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场地监控设备。“双机位”音视频信号采集应清晰流畅。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并确定两个机位设备的拍摄位置,保障设备电量和内存空间充足,连接优质网络,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连接和4G、5G连接方式,确保设备功能满足学校要求。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准备备用设备。
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在线远程考核的过程中,考核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考核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因其他应用程序或软件造成考核中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环境要求。考核过程中,考生须保证独处且所在空间安静,房间内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不允许出现可能干扰考核进行的其他声音。环境亮度合适,光线不能过暗,不要逆光。考核过程中,考核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考核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
保密要求。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级考试,考核内容属于机密级。考核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讯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仪容仪表。考生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考核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能以任何方式变声、改变人像。
7.诚信要求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和报考学院(部)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博士生招生考试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核开始前,考生须按照系统或者工作人员要求,签订或宣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核。考生还须测试音视频及软硬件设备是否正常,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证或学位证(往届生)备查,按照系统或工作人员提示进行展示,完成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接受考生端考试环境的检查。
六、调剂工作
1.调剂对象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达到学校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2.调剂工作原则
须符合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原报考学科与申请调剂学科相同或相近。
导师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3.调剂流程
①申请调剂考生向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负责部门咨询导师缺额信息。
②申请调剂考生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申请表》,原报考导师、拟调剂导师在相应栏签署意见。
③调剂考生在拟调剂导师所在学科参加考核,考核时间、要求等由拟调剂导师所在学院(部)进行安排并通知到相关考生。
④经调剂后仍无法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筹二次名额分配。
七、体检
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体检,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相应项目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①通过博士资格认定考核的“硕博连读”和“专硕攻博”考生,直接拟录取。
②各学科划定的考核合格要求为资格线。资格线以上且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60分的考生,再根据考核成绩和导师年度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按照考生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果出现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加权总成绩排名超出导师个人招生名额且最终无法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③导师优先录取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④按一级学科,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考生比例不超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总数的15%。
⑤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加试均≥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及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未达到学科考核合格要求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⑦学院(部)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考核结果。
⑧学院(部)公示后,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查后,予以拟录取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⑨所有拟录取结果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
2.协议签订
博士研究生就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本科直博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为一式两份;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协议书实行三方协议制,为一式三份,其协议定向就业单位须与其报名库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协议须在拟录取结果公示起3天内由考生尽快签订后拍照或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寄回学院(部)(推免本科直博生最晚于6月30日前完成),入学报到前再提交纸版原件。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协议须于拟录取结果公示起3天内由考生尽快签订后拍照或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寄回学院,纸版原件在拟录取结果公示后1周内通过EMS邮寄回学院(部)。
邮件、附件文件名均须按下述规则命名:报考学院代码(3位,以招生学科目录为准)-报考学科代码、名称(以招生学科目录为准)-考生姓名。
例:001-080100力学-张三
如学院(部)另有要求,以学院(部)考核方案中通知为准。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
3.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招考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各项规定,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招生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有关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九、档案及住宿
1.调档函将在后期发放给非定向就业新生具体请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后续通知。
2.非定向就业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3.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4.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但工作单位在京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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