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2020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指引
各位考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试
1.初试方式
广州医科大学2020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初试采取考生撰写学术论文,专家组评分的方式进行。
2.初试要求
①论文题目和要求由考核专家组拟定。
②论文题目和其他要求由工作人员提前告知考生,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提交回工作人员。
③专家组根据论文质量进行评分。对提交论文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④初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时间
原则上全校统一安排在6月20日。有特殊情况的,由招生导师单位复试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考生。
3.复试内容
复试专家组与考生进行问答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英语口语、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
三、考生注意事项
1.复试网络要求。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电脑版“腾讯会议”和有线网络。
2.复试环境要求。相对独立的房间,环境安静、灯光明亮、不逆光、无遮挡、无其他人员。
3.复试前要做好准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若使用手机版“腾讯会议”,建议使用手机支架固定手机。
4.复试过程中,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
5.复试过程中,考生要保证视频清晰,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6.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
7.复试过程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8.考前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录取
1.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每个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招生计划数,依据总成绩的排名录取。
2.考生总成绩是指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合计,分别占50%权重。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不按规定参加复试。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
③政审不合格。
④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⑤文件要求所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五、体检
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按要求提交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入学审核
考前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原文链接:https://yjs.gzhmu.edu.cn/info/1003/37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