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以及和省教育厅招收博士研究生有关规定,《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博士招生工作安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地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初试
(一)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
初试定于6月20、21日两天进行,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6月20日8:30-11:30外国语,14:00-17:00安全工程学。
6月21日8:30-11:30矿井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和煤矿机械装备,14:00-17:00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
(二)形式和要求
初试采用网络远程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使用QQ群作业模块进行,微信中对分易小程序为备用平台;监考(控)使用腾讯会议,钉钉平台为备用。采用“三机位”进行考试,从没有考生参加考试的学院抽调监考教师6人,纪检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学院有关负责人全程监督,考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提前组织考生模拟演练。
(三)考前准备
1.考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黑龙江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附件1),提前准备好远程考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考试前按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附件见原文链接)
①一部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安装扫描全能王App,用于下载试题和扫描上传答卷。
②可以支撑“三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要求。需要三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台式电脑(连接摄像头)、笔记本电脑、平板或手机均可。第一机位为考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视频监考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监考(建议首选电脑+有线宽带);第二机位为考试次机位,位于考生左侧(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平板),用于视频监控考生桌面环境和答题情况;第三机位为考试副机位(监考机位,建议使用智能手机+4G网络),放于考生右侧后方45度,用于视频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
③网络良好能满足考试要求。建议使用稳定畅通的宽带网络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要确保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④独立的考试房间。环境封闭,明亮,安静,不逆光。
⑤提前加入到考试QQ群中(用于考试下载试题和上传答卷),微信中添加对分易小程序(考试备用平台),下载腾讯会议(考试监控)和钉钉平台(监控备用),考生须实名进行认证。考生须用两个手机号和微信三种方式同时登陆到监考的腾讯会议室中,请考生提前演练。
2.考生需准备的物品
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6月18日到研招网报名网站系统中下载打印)。
②黑色签字笔和专用答题纸若干(考试前一天下发打印)。
3.模拟演练
考试前进行模拟演练,考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参加网络远程考试模拟演练,签订《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模拟演练确认书》,用扫描全能王扫描上传。
(四)考试流程
1.考试前
①考生准备考试设备和环境。
②第一科考试前考生签订《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用扫描全能王扫描上传。(附件见原文链接)
③熟悉平台使用功能和考试流程。
2.考试中
①登录考试平台,测试视频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提醒:关闭移动设备语音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铃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功能和应用程序;视频开启后关闭监控机位的麦克风和扬声器,只留视频画面;取消音视频通话邀请通知;关闭其它App消息通知;清理桌面,桌面上除第一机位设备外,只允许摆放一部智能手机(用于下载阅读试题,扫描提交答卷)、签字笔和专用答题纸。
②考生以实名登录和进入到考试软件平台中,至少提前半小时上线等候;阅读《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和确认双方紧急联系人电话等;监考人员检查考生考试环境。
3.进入主考区
①身份识别:通过腾讯会议视频,考生向监考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监考人员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
②再次检查考生考试环境。
③考试开始,下载试题,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④考试按题型分模块进行,每一部分答题结束,按照监考人员指令停止作答,用扫描全能王扫描答卷,按规定时间提交答卷,待所有答卷提交确认无误后再退出考试和监考界面。
(五)考试违规处理
网络远程考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未按网络远程考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独立考试房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4.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答题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题目答案、考试成绩。
7.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8.考试过程有录音、录像和录屏等行为,或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的。
9.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
所有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按规定将该生及其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报所在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阅卷与成绩管理
阅卷与成绩登录及复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研究生学院组织有关学院安排非命题教师进行阅卷,阅卷在研究生试卷保密室监控下进行,并全程录像监控。研究生学院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成绩核对、登录与复核。领导小组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二、复试
复试采用网络平台线上面试形式进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学科专业硕士主干课程。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复试,不参加者视为放弃复试。复试工作由招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面试考核组成员须到校集中进行。
(一)时间
复试计划在初试后一周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形式和内容
复试通过网络平台线上对考生进行面试,复试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面试要求双机位。第一机位为面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建议首选电脑);第二机位为面试的副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用于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面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放置面试主机位的书桌应尽量紧贴墙面摆放。
面试主要对考生当前研究方向或从事工作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研究的相关性、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发展动态的了解、科研能力与潜力、外语口语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复试中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矿井通风与安全》和《安全学原理》,参照初试采用网络远程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
(三)复试组织
1.面试由招生工作小组组织7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在复试前同复试方案一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面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面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若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面试。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
3.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加监督。
4.复试要保证公平、公正,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5.招生工作小组应制定详细的复试方案,并在复试前将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审查备案。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领导小组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电话:88036045,邮箱:hkdyzb@126.com。
纪检监察处电话:88036075,邮箱:jjw88036075@eyou.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研究生学院(纪检监察处办公室)
三、组织与保障
(一)校内监考和复试面试场所及要求
校内监考和复试面试统一在学校信息网络中心(科厦高层一楼)监控中心进行,由信息网络中心提供相应的硬件和网络保障,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突发事件处置
1.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如出现断网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在线笔试,考生应第一时间主动与我校考务人员联系并说明情况。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判考生笔试情况,如考生符合补考要求,报请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择机安排考生补考,补考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带电脑来学校进行现场笔试。
2.网络远程面试过程中,如考生主机位发生故障,要及时通知考生使用副机位继续进行面试工作。若主、副机位同时发生故障,则由考核小组秘书联系考生修复后重新候考,重新抽取试题进行考试。如还无法进行面试,及时报研究生学院,经批准后,采取微信语音或电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或改换其它时间进行面试。
(三)网络技术保障
学校信息网络中心提供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和复试期间网络保障,研究生学院提前将考试时间、考试所用场所、上网方式及所用设备等信息报信息网络中心,提前调试网络环境、设置网络带宽,以满足考试期间网络稳定。
(四)校内电力保障
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考试和复试期间信息网络中心一楼监控大厅的电力保障,若外电网停电,能及时启动发电机供电,确保监控大厅的用电保障。
四、录取
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完成。依据初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20%的比例划定初试分数线,在优先考虑符合特殊需求项目培养潜力评价结果的基础上,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和复试折合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后×40%+复试总成绩×60%。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有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研究生学院负责向省招考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经省招考院审批通过和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一)有关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疫情防控和应急预案等其它方面按《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二)对报考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所有环节实行回避制度,凡是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学校今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律回避。
(四)本实施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0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gs.usth.edu.cn/info/1044/868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