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10号)等有关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公平、科学,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报考资格审查
已完成。
研招办将择时通知考生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如发现考生提交的PDF材料有假,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6月15-1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以各学院(中心)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点击查看)。
三、考试须知
1.关于网络远程考试系统。我校首选“学信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2.各学院(中心)在考试前要逐一与考生连线测试设备。考生要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要求准备好正式考试时使用的设备和考试环境。
3.考生要做到:①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②提前熟悉考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考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③场地要求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独立房间。不得选择网吧、咖啡室、商场、辅导机构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考试严肃性的场所。考试过程中,考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员;④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线上考试的,取消录取资格。
4.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考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课堂,不得传播试题等考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关于初试和复试的组织
1.外语面试:口语(考生自我介绍和与考官交流)(30分)、外文口译中文(35分)、中文口译外文(35分),合计分值100分。总时间为10-30分钟。
2.两门专业课面试:内容一般要参照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考核,具体以各学院的要求为准。每门课分值100分,面试时长10-30分钟。
3.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文科考《哲学》,理科考《自然辩证法》,分值100分。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长10-30分。该门课60分为合格线,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并由相关学院(中心)通知考生。
4.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再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加试科目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长10-3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由相关学院(中心)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5.复试:①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主要就考生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创新意识与能力等方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未来研究工作的设想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生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能力、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③复试分值100分,复试成绩小于60分的不能录取,复试时长10-30分钟。
6.依照相关文件,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试。
五、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和基本要求。
1.各专业招生计划按“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我校与沈阳体育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的招生计划为5人,与大连海洋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的招生计划为4人。
2.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
3.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待考试结束后择时公布。分数线包括总分、外语和业务课的最低控制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②总分、外语和业务课成绩只要有一项低于最低控制线;③复试成绩低于60分。
(二)关于录取排名和录取规则
1.若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上招生计划指定到研究方向,则相同专业、导师、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若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上招生计划没有指定到研究方向,则相同专业、导师的考生一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4.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包括体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的联合培养项目)可根据本人专业方向及培养要求,从相同一级学科的报考其他导师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调剂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确定后,由考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审批表》,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小组初审同意后向研究生院报批。调剂录取不受成绩排名限制。
5.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结果以省招考办批复为准。
六、关于体检
参照、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入学后统一组织。
七、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学》有关要求和内容,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具体复查内容将于新生入学前公布。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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