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市教育两委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采取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18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06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2名)。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复试录取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发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定发布招生考试工作办法、分配招生计划、审定录取结果、考试录取过程监督等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培养单位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若干考核小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和考核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培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指导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遴选考核小组成员、开展对考核小组成员的培训,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考核小组的考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系统测试等。
3、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博士生招生工作检查组,负责全校在博士生招生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四、考生资格审查(仅限公开招考方式考生参加,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附件见原文链接)
各学院在考核前要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核验出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考核规定的考生,不得允许其参加考核。考生在考核开始前(具体时间参照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打压缩包(以考生报名号和姓名命名)发送至学院指定的邮箱,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pdf格式,研招网报名系统下载)。
2、居民身份证。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获学位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请),并在报到时补交硕士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往届考生提交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附件)。
6、两封《报考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推荐)(见附件)。
7、英语成绩证明。
8、报考“脱产攻读天津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
9、报考费缴费成功截图(务必根据考生的报考方式选择对应的缴费金额)。
10、学院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11、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3、特别提示:
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考核资格。
②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③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④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方式进行。拟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考核系统平台,“钉钉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和“钉钉会议”,并根据学院要求提前进行系统测试。各学院组织所有参与考核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各项操作后方可上岗。
(二)考核时间
在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进行,各学院确定考核时间,研究生院做好统筹安排。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成绩
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成绩合格认定、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和复试,其中硕博连读生只参加复试。
1.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①英语测试。
以“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方式进行。英语测试由各学院组织,具体考核内容参照各学院的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 ≥425 或 IELTS ≥5.0 或 TOEFL≥60 或 WSK(PETS5)≥60 视为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英语成绩证明均需在考生资格审查阶段提供证明材料。
2.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
以“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方式进行。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由各学院组织,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各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3.复试
以“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由各学院组织。
①学术水平考查。
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要由学院安排组织加试政治和硕士阶段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线。加试方式参照各学院的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四)考核要求
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各学院的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要明确考核时间,报考同一专业考生的考核时间要统一。考核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若各学院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考核。
各学院提前准备考核试题,不同考核小组应统一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核成绩由每位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同一学科(专业)各考核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对每个考核小组考核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缴纳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招考考生收取博士报考费230元/生,硕博连读生收取复试费90元。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费时间:6月4日至6月15日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并在考前将缴费截图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项材料发送到学院指定的邮箱核验,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方式选择对应的缴费金额,切勿错缴。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已缴纳的公开招考报考费或硕博连读复试费不退。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均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八、考核纪律及要求
(一)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各学院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考核小组考官和工作人员,每名考官和工作人员均需签订《2020年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责任书》,对试题以及相关工作严格对外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2.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对考核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我校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核小组组长、考官和小组秘书要熟练掌握网络远程考核系统平台的各项操作,各学院要配备专人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考官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
(二)考生纪律及要求
1.考生须确保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录取
(一)每名博士生导师(非校内的兼职导师担任第一导师需符合《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则上每年招生(含跨学科招生、硕博连读生)总数不超过2名(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级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每年招生人数可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名。各学院名额的分配与博士生导师的科研业绩挂钩,适当向正在主持级项目、科研成绩突出的博士生导师倾斜。
(二)全校每学年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60%。
(三)英语成绩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复试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公开招考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录取办法按照各培养单位制定的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四)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原文链接:http://yjsb.tjpu.edu.cn/2020/0602/c2714a5378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