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材料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制订2020年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总则
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学院组织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遴选成立申请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等开展具体工作。
综合考核专家组应由至少5名所在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一般不低于60%。
2、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招生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申请条件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我校 《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四、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者须按照2020年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形式、内容及规则
1.考核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复试平台为“Zoom”远程会议系统,学生需提前进行平台测试。具体可参照硕士复试要求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93.htm
2.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英语考核面试100分、专业基础面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四个部分,满分为500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
冶金工程:考核时间2020年6月15日、17日 ; 咨询电话 021-66136581
3.考核规则
各项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过程应做详细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材料妥善留存、备查。
六、录取
1.学院根据本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按照导师录取,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2.申请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总成绩满分的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的合格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七、学费
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告。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
原文链接:http://www.mat.shu.edu.cn/info/1019/26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