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0〕5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招考委〔2020〕6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录取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研招办〔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在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以及学术潜力。
4、坚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布,谁解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二、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院面向考生发布《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方案》:6月8日。
(二)初试科目考核
1.专业课:6月20日,具体每个专业的考试时间段另行通知。
2.外国语:6月21日,具体每个语种的考试时间段另行通知。
3.同等学力思想政治理论加试:6月21日下午。
(三)针对进入复试考生进行远程网络系统测试:6月30日。
(四)博士研究生复试:7月1日-6日,具体各学院的复试时间见各学院届时公布的复试办法。
(五)学院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期为三天,7月2日至9日各学院陆续公示。
(六)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7月10日起。
三、初试环节有关要求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且外国语不免考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网络远程笔试。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专业课网络远程笔试。
(一)初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笔试形式。
(二)考试科目调整
1.外国语科目: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课科目:两门专业课并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200分。
3.同等学力思想政治理论加试: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
(三)初试考试平台
第一机位使用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考生正前方视频和音频接入“华为云Welink”,第二机位使用带清晰摄像功能的手机,初试场所远端视频接入“腾讯会议”。
具体要求详见《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笔试考生操作说明》,另行发布。
(四)初试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初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摄像头的电脑1台,带摄像头且具备清晰拍照功能的手机1部,确定独立安静且有线、4G网络良好的初试地点。电脑用于笔试考试,应连接有线网络,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保证视频画面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考试前需要对复试空间进行360°展示。
身份确认。考生进入初试考场前(候场区),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相关数据库,进行对考生身份确认,考生应配合做好身份确认工作。
四、复试环节有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
1.“申请-考核制”学院。按照外国语成绩合格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差额比原则上为1:3,若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不足复试差额比1:3的专业或导师,可以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复试。等额复试仅限于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2.普通招考学院。按照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依据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差额比原则上为1:2,若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不足复试差额比1:2的专业或导师,可以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复试,等额复试仅限于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3.专项计划。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
4.关于调剂。若上线人数少于招生指标数,学院可进行调剂,调剂原则由学院自定,须提前发布调剂信息,只接收本校同专业其他上线考生的调剂申请。调剂复试差额比“申请-考核制”不超过1:3,普通招考不超过1:2。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二)远程线上复试系统
复试主系统为华为云Welink,复试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
(三)复试前的准备工作
1.进入复试的考生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详见附件一)寄送至报考学院。(附件见原文链接)。
2.做好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等的准备和测试。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有清晰摄像头且电量充足的电脑1台和手机1部,根据个人需要准备外接麦克风、摄像头、手机支架、音箱等设备。
3.确保“双机位”正常运行。电脑用于登陆线上复试系统进行正面复试,正面摄像应保证考生双手在视频内可见。手机用于考生后方全场面视频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手机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保证视频画面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复试前需要对复试空间进行360°展示。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开启任何无关程序,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
4.确定安静明亮、不逆光的独立空间,防止复试过程中被干扰。
5.选择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有线网络、WIFI、4G或5G网络中任选两种作为备选,“双机位”不要在同一种网络环境,手机话费充足,确保移动网络信号持续。
6.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坐姿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不得遮住双耳,不戴帽子、不戴饰品、口罩、墨镜、耳机等。
(四)复试
1.“申请-考核制”的综合考核
原定综合考核阶段的笔试并入面试,采取远程线上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为20分钟。
2.普通招考的综合面试
采取远程线上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复试将注重对考生学术能力、培养潜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有条件的单位会进行专业外语测试,具体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
4.复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打分必须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课程调整。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的两门专业课并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200分,采取网络远程笔试形式,具体由学院自行组织,并安排专人监考。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考核制”
最终成绩计算按照各学院公布的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二)普通招考
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1.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
2.初试成绩: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专业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学院制定的复试分数线,外国语是否计入初试成绩及其占比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初试总分换算成百分制。例如:外语占初试总成绩的20%,专业课占80%的话,计分方式为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20%+(专业课成绩÷2)×80%。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
3.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招生单位可提出更高要求)。
4.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机密级,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不得人为中断网络,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否则按照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初试、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初试、复试、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grs.muc.edu.cn/yjsyzsw/info/1066/26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