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南华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须知内容发布如下,望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初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2020年6月21日至6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6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考试地点: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及健康绿码可查看考场)。
4、其他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按知识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考点监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核验考生本人所在省市的健康码。进入考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4:30。
②考生须佩戴口罩,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本人所在省市的健康码(要求是绿码,如有异常情况请提前联系研招办)从南华大学红湘校区东门进入学校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开校园(除本校教职工和已批准返校的研究生),不得在校园内长时间逗留。
③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手机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携带的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须放到考场门外的“小件物品放置处”,开考铃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以作弊论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④所有考场都全程录像、配备无线通信屏蔽仪。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以下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广大考生要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自觉守法,诚信考试。对涉考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⑤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⑥在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二、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
我校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预计在7月初在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上公布。如有异议,考生须在7月10日上午10:00前将《南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北校区办公楼四楼401室)或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办邮箱(nhdxyzb@163.com),并附身份证或准考证扫描件,邮件标题为“姓名+成绩复查申请”,否则不予受理。规定时间之外不再接受成绩复核。(附件见原文链接)。
三、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1、7月3日前,研究生院公布《南华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2、7月3日前,相关学院将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3、7月11日-7月15日,学院组织复试。
4、7月16日前,学院将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原文链接:http://yjs.usc.edu.cn/info/1007/69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