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0〕2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字〔2019〕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等由学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交相关经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支撑材料中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盖章原件。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考生由研究生院通知提交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无效。
申请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内容。申请材料满足学院申请考核方案中“复试免笔试”要求的考生,直接进入综合面试考核阶段,申请材料不满足“复试免笔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基础知识考核。
二、复试形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综合面试为主体,其他方式为辅”的形式,具体包括本地网络复试、异地网络复试和特殊情况兜底。复试网络平台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三、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含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通过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面试考核两个阶段进行考核。
1.基础知识考核
基础知识考核主要考核原复试笔试内容,以网络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学院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须参加基础知识考核(原“复试笔试”)的考生,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考核的时间和方式。
2.综合面试考核
复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6月上旬开始,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关注各学院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由学院负责,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掌握统一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由指导教师提出初步录取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研究生院。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体检要求,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七、信息公开
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原文链接:https://yz.xidian.edu.cn/info/1075/90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