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一)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二)由于考核方式发生变化,部分招生单位将普通招考方式调整为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具体考核方式及工作安排以校内各招生单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我校相关招生单位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将于6月5日左右在校内招生单位网站上公布,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
(三)考生参加考核时,须准备2个网络视频设备,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实时监控考核场所,设备要求、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见《2020年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温馨提示》。
(四)网络考核时,考生须遵守《网络考核考场规则》,签署《考生考核承诺书》。
二、报名申请材料
(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报名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申请表》。
3.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简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4.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9.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10.校内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名申请表、专家推荐书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二)以上材料可通过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校内招生单位。具体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见校内招生单位工作安排。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材料无法提交的,考生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校内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延后补交。
(三)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核程序
(一)申请-考核制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核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校内招生单位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材料审核
校内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招生单位按照材料审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
3.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其中,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核时间为6月17日-24日,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等以校内招生单位安排为准。
(二)普通招考
仍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招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核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校内招生单位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初试
以网络考核方式(面试或笔试)进行,初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考试科目。初试时间为6月17日-21日,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等以校内招生单位安排为准。
3.复试
校内招生单位根据初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主要是通过网络面试等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时间为6月28日前,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以校内招生单位安排为准。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资格审查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于6月10日前将报名申请材料(包括《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以邮件方式发到学校邮箱:shandayanzhaoban@163.com。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统一审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初试
初试以网络考核的方式进行,初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外国语和第三门考试科目。
外国语考试时间:6月13日09:00-10:00
专业课考试时间:6月13日10:30-11:30
3.复试
学校根据初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主要是通过网络面试等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时间为6月30日前,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以校内招生单位安排为准。
(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及其他人员要求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加试以网络考核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在复试阶段由校内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校内各招生单位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校内各招生单位在考核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校内各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内各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
(一)校内各招生单位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和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除及学校专项计划、工程博士专业外,各招生单位招收的定向就业考生比例人文类各单位不超过30%,社科类各单位不超过20%,理工医类各专业除我校专职教师、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均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专职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不受定向就业比例限制。上述高校专职教师、工程实验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均须在考核时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我校工程实验人员还须提交开课证明。
(四)入学后3个月内,校内各招生单位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yz.sdu.edu.cn/info/1009/41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