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含中心,下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及《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上远程方式,面试系统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取消英语水平统一测试。复试内容调整为:学业背景评估占40%,英语水平评价和听说能力测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3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学业背景评估主要包括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学业获奖、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学业背景评估可于面试前或面试后根据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打分。
英语水平评价可根据考生提供的英语学习水平证书等材料进行打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打分成员不少于2名教师。英语水平评价和听说能力测试占比由学院自定。
综合能力面试可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各学院制订“普通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5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复试考核时间为6月6、7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主安排,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现场巡查和监督。复试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2、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组成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3、各学院于复试前到研究生院招生办领取具有可复试资格考生报考材料。复试报到时,各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需根据考生报考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重点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在学硕士生核查学生证;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核查学历认证报告)、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均须原件)。
4、进一步完善命题工作规范,认真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复试工作组要精心组织综合能力考核,认真记录面(测)试内容、签署面(测)试成绩和评语。面(测)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5、各学院报送录取结果之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类别,复试结果汇总表按《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模板》(附件1)填写,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其中定向生源人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除外)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总招生人数*15%,按小数点进位计),纸质稿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签名后,于6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核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附件见原文链接)。
6、做好其他工作
(1)录取类别
在招生计划内,各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需调档案,转组织人事关系,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等)或定向就业(签定向培养协议,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拟录取名单确定并报学校统一公示后,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gll.ujs.edu.cn/ksxt/login.aspx)打印调档函,并通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协议(附件2)和全脱产学习证明(附件3)。(附件见原文链接)。
(2)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工作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在本学院招生指标未满的情况下,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可调剂招收校内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的线上考生。考生本人需提交《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附件4),经原报考导师及拟调剂导师同意,调入及调出专业所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
(3)发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人员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报审批,我校将在7月份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yz.ujs.edu.cn/info/1010/21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