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兰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必须是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在当年九月博士新生入学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往届生,硕士阶段的前置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
4、应确有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能力和专业素养。近3年来在本学科(专业)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或EI收录期刊正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5、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CET-6 成绩≥425 分,或 IELTS成绩≥6.0 分,或 TOEFL 成绩≥85 分,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应届硕士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申请者,有硕士指导教师和拟接收博士导师推荐信的,可代替发表论文和英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