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湖南大学 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审定和确定拟录取人员等工作。
2、成立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
3、成立学院博士生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共4人。
4、按学科成立综合考核小组,主要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小组成员包括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总数不少于5人。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土木工程专业的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必须满足我校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硕士为专业学位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研究生期间其规格化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50%或发表 1 篇高水平论文 (标准参照湖南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要求)。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考生除满足我校 2020 年博士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申请硕博连读(2+3)类型的,其规格化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 50%(如果申请人发表了 1 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录用),则成绩排名不受限制)。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导师
招收专业:我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专业。
招生导师:具有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导师。
四、考核、复试方式与时间
考核、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考核和复试,使用的软件平台为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每位考生考核复试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请看原文(原文链接:http://ce.hnu.edu.cn/info/1147/7649.htm)。
五、录取和公示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复试成绩,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2、对满足条件的考生在本学院内进行调剂录取时,调剂录取的基本程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报考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签署审查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
六、监督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
七、其他说明
1、除土木水利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博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 6 月 30 日前将档案寄至学院,定向就业的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协议。
2、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① 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复试成绩有低于 60 分的;
②无导师接收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②硕士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③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的。
5、体检:考生入学报到时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
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ce.hnu.edu.cn/info/1147/76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