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科技大学“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服务特殊需求的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政治坚定,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危机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技术,具有理论研究、信息获取、技术创新、设备研发、决策指挥、危机处理等能力,能够胜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领域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一定的研究成果。
(三)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符合煤矿应急救援条件。
(四)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安全工程或采矿工程专业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五)考生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周岁。
(六)有至少两名煤矿安全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如下要求: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煤矿安全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煤矿安全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EI或SCI检索1篇;或以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三、报名手续与材料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博士网报系统填报指南—必读》(附件4),按要求上网填报。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30日。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点“博士网报”栏进行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将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获奖、专著、专利等科技成果证书扫描件上传。
(3)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10位数字的报名编号,并点“附加要求”下载附件1-3,按要求填写。
(4)网报成功后,必须登录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对于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一并上交核验。
(二)现场确认
考生网报成功后,必须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
1、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要求如下:
(1)单位出具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介绍信1份。
(2)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见附件1)。
(3)两名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填写的专家推荐书:每位希赛网1份,共计2份(见附件2)。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处)的证明信;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 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② 发表论文全文复印件1份;③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④硕士同等学力的结业证书或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成绩单1份)。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到一张A4纸上)。
(6)加盖单位组织部门公章的政治审查表1份(见附件3)。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
(8)硕士学位论文封皮、目录、摘要、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不用提交)。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凭网报生成的报名编号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网报结束后,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须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其报考信息无效。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待定。根据疫情情况确定,提前一周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
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除同等学力考生考外,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时间待定,原则上为初试后第二天进行。
复试时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学费标准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按4年收取。
七、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设有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为一等和二等,奖励总比例为40%。其中,一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2000元/年;二等奖励比例占参评人数的30%,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档案未来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主要档案不全者不计入参评人数。
(二)研究生奖学金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档案未到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范围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高水平科研项目单项奖、高水平科研成果单项奖、高水平学术交流单项奖。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我校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在籍研究生获得成果均可参与评选,具体内容见我校文件。
(四)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未派遣到学校研究生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五)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
(注:以上奖、助学金政策详细内容,以学校文件为准。)
原文链接:http://gs.usth.edu.cn/info/1044/868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