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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有哪些

责编:胡陆 2020-04-29

根据《长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长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检索;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一名;

(5)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我校要求的体检标准。

5.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参照《长安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7.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按《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实施办法》(长大研〔2017〕236号)执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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