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普通招考类)及各学院(部)招生办法,经各院级材料初审小组的审查、筛选,并经所申请导师确定同意后,拟确定第一批具备参加多元考核环节资格的考生名单。
注:本次公示为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后续现场确认环节将审核考生纸质版原件材料,相关公示信息以现场确认时审核为准。对于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
公示日期:2020年1月10日~1月2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或学校反映,申诉方式022-27401195,tjub27401195@126.com。
附表:天津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第一批初审合格名单一览表
第一批初审合格者需完成如下几步:
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应为“具备资格”状态;
2.于即日起至2020年3月5日,登陆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全日制博士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
3.于2020年3月5日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6教学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详见招收简章。
另,第二批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20年3月3日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