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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20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责编:石丽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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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云南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以及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民族地区实际,调整优化生源和专业结构,切实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二、基本原则

(一)骨干计划是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二)报考云南大学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方式为 “申请-考核”制。

三、招生计划及生源范围

(一)招生计划

根据《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下达的招生计划,云南大学2020年拟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为3名,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二)生源范围

参照《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关于生源范围的要求执行。生源及报考资格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生源地为云南的考生由云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审核)。

四、招生专业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云南省结合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我校招生计划安排如下:

招生计划.png

根据生源状况、综合考核情况等,录取阶段学校可能对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及程序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考生须为少数民族。

3.身体状况符合、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体检要求。

4.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5.考生的学历及其他条件必须符合《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

6.考生必须从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获得骨干计划的报考许可,否则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报名许可。

云南省生源骨干计划考生请登录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看《云南省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资格确认流程及要求》,按照相关要求到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省教育厅4楼412室进行资格确认。联系电话:0871-65102709、65172255。

2.网上报名、交费

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云南大学相关学院招收少骨计划的专业和导师,按《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交费等流程,并按规定时间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以报考学院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为准)。报考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报名信息提交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改。

3. 提交材料清单

(1)《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各项报考材料。

(2)骨干计划博士招生单位(“博士招生单位”是指我校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学院,下同)的“申请-考核”制指定材料(须按照《云南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填写、装订)。

(3)《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六、考核流程

云南大学2020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流程按照《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章程》、《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和各骨干计划博士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七、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骨干计划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研究生阶段学习,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四)被录取考生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八、费用缴纳及奖助

被录取的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及学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九、就业管理

(一)就业。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派遣。在职人员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十、其他

(一)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内容。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电话:0871-65033837

网址:http://www.grs.ynu.edu.cn

邮箱:yuyzb@ynu.edu.cn

微信公众号: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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