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希赛网考博英语频道将为广大2020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希望能为大家在考博中提供到帮助。
根据《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2020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8人(最终以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见附件。原则上每个专业计划招生0-1人,计划执行期间,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及考生成绩等因素调整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须符合《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有关规定。
(四)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补充规定。
六、报名与考试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网报及材料提交
1、考生须于2019年11月19日-12月14日进行网上报名,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报考”、报考类别一栏选择“定向”、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若报考专业与招生专业不一致的,我校将一律不予准考。
2、网报成功后,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4日之前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登记表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https://yz.chsi.com.cn)邮递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当代楼A313办公室,彭老师收,电话027-68754920,邮编430072。未在规定时间内邮递登记表的考生,不能纳入本招生计划。
3、《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材料须在2020年3月13日前寄到报考学院(各培养单位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请参见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考试时间:2020年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课。地点在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通过网报系统打印。
2、考生自带2B铅笔、黑色中性笔、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允许申请免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四)确定候选人及综合考核
学校将按照差额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考生成绩等因素确定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最终确定参加考核的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录取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与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至本专项计划录取,且本专项计划考生也不能调剂到其它招生类型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
(三)招收汉族考生的比例不超过10%。
(四)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八、其他
(一)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培养费、住宿费等。我校将按照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被录取的考生不迁转户口,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四)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公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咨询电话:027-68754920。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