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19年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
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汉语国际教育人才培养层次,培养中外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北京大学自2018年起,招收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具有硕士学位;
3、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
4、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其他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优先。其中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汉办出具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我院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12:00至12月10日12:00,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2、申请者于2019年1月14日中午12:00之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我院预计于2019年1月中下旬公布考核候选人名单。
(1)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较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及其他代表性学术论文(是否发表不限;发表论文可提供含杂志封面的复印件);其他特别成就、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希赛网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三年内(2015年10月以后取得)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需出示原件)。
英语水平可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另定,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
2)托福90分及以上;
3)雅思(A类)6.5分及以上;
4)三年内在相应的英语或地区获得过学位。提供其他语种(仅限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证明的,须由院招生工作小组评估和认可,也可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该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9)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及定向培养同意书原件(注明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人事章)。
备注:
(1)以上所有申请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并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再寄送。大信封封面请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导师姓名+申请人手机号。
(2)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研究生教务(收)。快递单上请注明:博士申请材料。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邮寄请使用EMS或顺丰,以保证寄达学院。面交材料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3)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选拔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选拨工作。“申请-考核制”分初审和复试两阶段进行。
1、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将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申请人须参加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时长3小时;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形式为向考官进行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笔试或面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从合格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学习方式、录取类别与就业派遣
1、全日制学习,录取类别为定向,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定向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定向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2、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
五、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六、收费
学费共计10万元,分4年交清,每学年25000元,每学年开始时前两周内按学校要求交纳。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3、招生简章通过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hanyu.pku.edu.cn/xwgg/tzgg/index.html,招生简章内容由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网址:http://hanyu.pku.edu.cn
咨询电话:010-62753291;电子邮件:hyzs pku.edu.cn
联系地址:100871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9室
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grs.pku.edu.cn/
咨询电话:010-62751354,监督电话:010-62756913
联系地址:100871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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