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发展历史悠久。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2018年11月30日学校正式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经济区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广州。
学校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7个学科专业方向;有教育、电子信息、会计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教育硕士涵括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职业技术教育(加工制造)、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职业技术教育(旅游服务)、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等13个专业领域(方向)。为优化我校(学校代码10588)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校相关专业拟接收调剂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求学深造!
为方便有志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报考(各专业实际缺额情况及最终接收调剂的人数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根据计划下达情况持续更新)及联系方式
(一)学术型学位
(二)专业型学位
注:各专业实际缺额情况及最终接收调剂的人数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三)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硕士研究生阶段)专项计划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我省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培养一批高素质教师,今年我校继续招收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公布的“2021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招生培养计划”, 我校今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4个专业,共计70个专项计划为韶关、清远、肇庆、河源等部分县(市)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具体见附件)。考生被录取纳入定向培养计划后,需要与学校、定向县(市)教育局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相关《实施办法》与协议文本以广东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发布为准)。公费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在和省有关奖助学金政策规定范围内,除不重复享受减免学费和生活补助外,享受与其他在校生同等待遇。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调剂条件要求
调剂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普通计划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http://yjsc.gpnu.edu.cn/info/1018/3982.htm)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特别提醒教育硕士相关专业有具体要求,请务必认真阅读。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类。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基本要求
1.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学位。
2.仅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未报考该计划的,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
3.申请调剂到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4.我校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生源范围为:新疆、甘肃2省(区、市)。
5.其它调剂要求与其他统考考生相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基本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其它调剂要求与其他统考考生相同。
三、调剂基本程序
(一)调剂系统开通前,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提前与我校相关培养单位负责老师进行咨询。
(二)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和我校相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我校调剂志愿(调剂服务系统开通的时间届时公告,我校代码:10588)
(三)学校择优遴选调剂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四)学校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五)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12小时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未按要求确认复试通知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六)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请认真阅读我校复试办法(复试办法及时间等将发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七)学校向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八)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12小时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录取通知,未按要求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九)若有未尽事宜,请关注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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