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1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报名人员可先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组织人事部邮箱(346082241 @qq.com),也可到我单位组织人事部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2、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面试考核对象。
3、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三、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说课、讲课的形式。面试10分钟,其中说课3分钟,讲课7分钟。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院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院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院将就业协议书、面试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我院在学院和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政策。按照有关政策,入职一年后可申报襄阳市委人才办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三年共计7.6万元;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职务;表现优秀者做为骨干教师培养,参加省级、级业务培训及技能竞赛,有机会赴德国进修。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527274邓老师
监督电话:0710-3539869段老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