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门县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人,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0人,农村小学教师20人。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招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石门县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及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8月20日-22日(8:00-12:00、15:00-17:00)
3.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
⑥近期同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开考比例:按符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以取消、调整、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7.领取准考证:8月23日15:00-18:00在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03室)领取。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
(1)考试形式: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90分钟。
(2)时间及地点: 8月24日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4)成绩公示:8月24日网上公示笔试成绩。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8月25日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名单于8月25日在网上公布,考生自行查询是否入围,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试讲(微型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8月27日在石门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则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
综合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出空缺岗位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2796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