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城区学校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市委编办同意,2019年城区学校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94名。
一、选调条件
1.师德良好,遵章守纪。有师德失范、违法违纪者取消报考资格。
2.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工作马虎、未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者须2014年12月31日前正式参加本市教育工作,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在编在岗农村学校教师(含农村交流到城区的教师)。
4.学历要求:小学专科及以上,初中、高中本科及以上。
5.专业要求:专业不限,要求同学段同学科报考;报考学科必须与任教学科一致。
二、选调岗位名额及学科
城区学校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名额及学科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采用笔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00。报名结束后各单位于报名当天下午6:00以前将报名表(含Excel文档)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2. 报名地点:利川市第一民族实验小学
3. 报名带以下证件: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2)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介绍信(经办审核人在落款处签名,盖单位公章)。介绍信具体内容见附件。
4.报名要求:
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且只能同学段同学科报考。
(二)笔试内容、分值及相关事宜
1.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2.时间安排:
(1)领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9年8月5日14:30——17:30到第一民族实验小学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
2019年8月6日上午9:00——10:4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利川市民族实验中学。
4.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笔试成绩公示:8月8日在教育局大门前公示笔试成绩。
(三)考核
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定性考核:主要考核选调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师德表现情况,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情况等。
定性考核由原工作学校所在中心学校在8月10日前完成,按教育局统一制定的表册及要求呈报,呈报时间:8月12日送教育局人事股。
2.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
(1)量化考核的时段和分值。考核2018至2019学年度两个学期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所任学科学生成绩,每个学期分值为25分,两个学期共50分。
(2)量分办法:每人每学期记基础分15分,若每学期低于本乡镇(办)均分1分以上(含1分)的扣1分,低于均分2分以上(含2分)的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15分为止;若每学期均分高于本乡镇(办)均分1分以上(含1分)的加1分,高于2分以上(含2分)的加2分,以此类推,加分不超过10分。
交流教师按在交流学校所在办事处(市直学校)所任同学段同学科学生成绩进行量分。
报考学科没有质量检测成绩的,考核不得分,也不扣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教师选调后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3)参加量化考核对象:参加考核对象为所有报名参加考试的教师。
(4)量化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于8月13日8:30至12:00,14:30至量化考核结束,地点在利川市第一民族实验小学,未到现场参加确认量化考核分数的视为放弃量化考核,考核分记0分。
3.加分因素:
近一年担任班主任、学校班子成员的,每学期考核分加0.5分(既是班主任又是班子成员的只加0.5分)。
(四)确定拟调对象
1.初步确定拟调对象。根据进人单位岗位数,按笔试成绩打折后加量化考核的总成绩由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拟调人员:
(1)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教龄(长的优先);
(3)年龄(计算到月,大的优先)。
2.公示选调人员名单:2019年8月15日在教育局大门前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市教育局、人社局设立举报电话(电话:0718-7287781;0718-7285806),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调到新单位工作。其岗位聘任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上交《考察情况证明表》(见附件2)
初步确定为拟调对象的人员填写上交《考察情况证明表》,有关部门在相应栏目盖章,存在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情况证明表》于8月20日前由招聘单位(中心学校、市直学校)集中交市教育局人事股。
4.公示无异议的,8月22日拟调人员到新单位报到上班。
四、市五中、市职校的公开选调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