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社部就发布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根据职业资格等级领取较高2000元的职业技能补助金。
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申领方法:
(一)如何查询当地有没有政策
可以通过人社部网站查询
不排除有政策未上网的情况,如果没查到你们当地的,可以再具体电话问一下当地人社部办公室。
(二)具体怎么领
1、到户口生源地的社保局/交纳社保的社保局
2、去社保大厅自助机器上查询打印证书和证书原件
3、《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农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程序: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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