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公告如下:
关于发放202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考区各位考生:
202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人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领取合格证明。
2. 代领合格证明的考生,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由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领取委托授权书》(见附件2)领取合格证明。
3.需邮寄合格证明的考生,请按照要求将信息准确发至邮寄邮箱17804710718@163.com。邮件信息必须写明:报考名称、报名审核点、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本人准考证照片、身份证照片和《202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领取告知承诺书》(见附件1)PDF版,请考生不要重复发邮寄信息。申请邮寄的考生,请耐心等待,我们会在集中发放证书后5-10个工作日邮寄,邮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领取地址: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科(地址:中山西路41号首府人才大厦五楼)。
集中领取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20日 (节假日休息,暂停办理),上午9:00 — 12:00 下午14:00 — 17:00
联系电话:0471-3389634
附件1.《202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领取告知承诺书》
2.《202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领取委托授权书》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0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hhpta.org.cn/html/8/Content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