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个人申报网上报名时间是在5月29日至7月10日。
一、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宁人社规字〔2021〕16号)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9日至7月10日,申报人根据职称评审系列和层级选择“2023年自治区区本级建设工程评审活动(工信厅)”“2023年自治区区本级经济系列评审活动(工信厅)”“2023年自治区区本级工艺美术系列评审活动(工信厅)”评审活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在个人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
2.个人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职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电子版,上传论文必须与发表内容完全一致。申报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单位聘任文件、任职期内或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个人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本单位审核。
3.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及时间地点
个人需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附件4)、承诺书、已发表的论文、论文检索及电子版(Word)、相关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所在单位需提交公示人员名单及公示结果(附件2),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附件5)。报送时间:2023年6月5日至7月2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具体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报送地点:宁夏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银川市金凤区科技园五号路东侧TMT研发中心4号楼)。联系电话:0951-8801899。
二、创新职称评审方式
一是积极创新职称评审方式,工艺美术系列探索采取现场作品展示等方式开展评审,不断提高评审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业绩述职与答辩相结合的评审方式,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自主完成的论文、案例、论著、技术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行业工法等进行面试答辩。申报“双定向”、非公转评人员均需参加述职与答辩。
三是对专业技术人员拟提交面试答辩的论文、案例、论著或工作报告等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盲评,并填写高级职称学术成果送审专家评议登记表和汇总表。
四是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参评高级经济师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或达到2023年全区合格标准的可申报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