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经济考试分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二、考试时间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报名事项
我区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4:00至5月10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电子邮箱、工作单位等准确无误。报考人员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时,需先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应试人员信息更正申请表》,然后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业务办理平台”,使用“信息修改”功能提交申请(缴费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签名的“应试人员信息更正申请表”电子图片。
4.考生承诺。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5.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之一)、网上报名结束前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二)网上缴费。2023年4月28日14:00至5月12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因需预定试卷不予安排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高级按一科收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须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拟取得证书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工作年限的凭证之一),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技术咨询)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53)2033664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5)7063920
五、有关要求
(一)考试用具。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二)注意事项。
1.系统设置。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模拟测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三)考试大纲。
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四)违纪处理。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日常监管核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考试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xpta.com/zyjsryzgks/202304/t20230428_4963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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