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财政税收) 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和要求
测查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财政税收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人员理解掌握财政税收的理论与制度,分析、处理和解决财政税收问题,理解掌握公共财政、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税收理论、公债理论、预算理论、财政政策与宏观调控等理论,熟悉和运用各种税收制度、财政税收制度规定,以及利用所掌握的理论与方法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等。
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
本科目题型设置多样,考核点复合程度较高。人员作答试题需要综合、灵活地应用有关专业理论和政策法规,合理、深入进行判断、分析或评价。考试涉及的专业知识与实务范围如下:
1. 公共财政与财政职能。包括公共物品及其特征,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理论;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等。
2. 财政支出理论。包括财政支出分类,财政支出的经济影响;财政支出的衡量指标,财政支出的增长趋势理论,影响财政支出的宏观因素;财政支出效益的特点,财政支出分析的方法等。
3. 财政支出内容。包括行政管理与国防支出、事业性支出、投资性支出、三农支出、社会保障支出、财政补贴支出、税收支出等。
4. 税收理论。包括税收本质、职能、原则,税法知识和税制要素,税收负担的基本知识、影响因素,税收负担的转嫁与归宿,国际税收及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收协定等。
5. 货物和劳务税制度。包括增值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征收管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消费税的税率与计税依据,消费税的计算,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关税的征税范围,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的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等。
6. 所得税制度。包括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率和计税依据,收入确认,税前扣除,涉税资产的税务处理,税额计算与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率与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
7. 其他税收制度。包括财产税制度及关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的知识,资源税制度及关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的知识,行为目的税制度及关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烟叶税、船舶吨税、环境保护税的知识等。
8. 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征收管理的形式,税款征收的管理,减免税管理,出口退税的管理;税收法律责任、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税收控制管理及经济税源调查分析与报告等。
9. 纳税检查。包括纳税检查的必要性与检查范围,纳税检查的基本方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检查;增值税检查及会计科目设置、销项税额检查、进项税额检查;消费税检查及销售收入检查、销售数量检查;企业所得税检查及年度收入总额检查、税前准予扣除项目检查等。
10. 政府非税收入。包括非税收入的概念、特点、性质与种类,政府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分类分级管理、分成管理、收缴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制建设等。
11. 公债。包括公债特征、功能与分类,公债的负担、限度和结构;公债的发行、偿还,公债发行权限,收入使用与持有者分析;公债市场的构成与功能,公债的流通;我国政府直接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等。
12. 政府预算理论与管理制度。包括政府预算管理中的共同治理,政府预算的决策程序及编制模式,政府预算的原则与政策,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审批监督制度(部门预算、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地方债务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制度、中期财政规划、现代国库制度,政府预算的审查、批准和监督制度,预算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政府预算的绩效管理等。
13. 政府间财政关系。包括财政分权理论(公共物品理论、集权分权理论、财政联邦主义、俱乐部理论),政府间收支划分的制度安排,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问题及我国分税制的主要内容,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特点、理论依据、种类及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
14. 国有资产管理。包括国有资产分类与管理体制,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内容和管理体制等。
15. 财政平衡与财政政策。包括财政平衡计算口径及分类,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及经济效应;财政政策的主体与政策目标,财政政策工具,财政政策的传导机制,财政政策的类型与效应;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的机理与运用,我国的财政货币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