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经济和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保证评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请各申报人员及单位严格按本规范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是评审职称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二)材料种类及报送份数
1.《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附件2,上报一份,申报人员或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3.业绩材料。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份。②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4.破格材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附件5)一份,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一份。
5.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递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具的委托函1份。
6.学历证书、现任职称中级(或高级)资格证书或达到相应要求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获奖证书及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7.本人发表的论文原文(含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填写说明
1.申报渠道即送审单位,是指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市(州)申报者送审单位为市(州),如绵阳的九州集团申报者其送审单位即为绵阳市;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单位为国资委,如川煤集团、四川化工控股集团、四川投资集团等省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申报者送审单位为国资委;省直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送审单位即为该省直部门,如交通运输厅下属勘察设计院申报者送审单位即为交通运输厅;中央驻川企业下属单位申报者送审单位为该央企,如东方电气集团下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送审单位即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个人思想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4.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人员需要填写报送两类材料。一是由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其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破格推荐报告。内容要针对符合《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5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进行专项说明。二是填写《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5.论文需是本人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发表的、且附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内容。其中网上上传论文可选择符合条件且最具代表性的论文2篇排序在前面。未发表论文的申报人员,按照未发表论文的要求,将各种报告、成果材料、案例分析等上传在学术论文一栏。
6.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填写。申报类别为“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专业组和专业由申报者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参考《四川省经济专业和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专业组设置》填写;申报人姓名为申报者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可靠,确保能随时联系。
二、材料装订
(一)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双面打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须胶装整齐、牢固,防止脱页。
(二)纸质材料装订时《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装订按《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排序。
(三)申报材料特别是业绩材料不宜过多,全部材料均需胶装装订成册。
三、材料报送
(一)所有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二)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评委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需注明申报时限(20XX年)、职务类别(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组和编号,最好由专人送达高评办。
(三)所有评审材料可一式两套,申报一套,单位或个人自留一套备查。申报材料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派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职称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五)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审资格确认的重要基础材料。各汇总上报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来领取归档,未及时领取的,后果自负。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不再退回。
(六)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职称,并将情况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
原有规定中凡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请查看原文链接)
1.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2.事业单位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3.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4.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网上填报,不报送纸质材料)
原文链接:http://www.sichuanzc.com/Module/News/news_show_pop.aspx?id=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