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书信息更正、遗失补办的问题
证书信息修改更正须知
1.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
根据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凡因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不予修改,应考人员应提交应考人员原身份证件及新身份证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人事考试部门不予修改。
2.其他证书信息修改说明:
(1)考生若发现证书信息有误,可以凭证书信息更正申请表(见本文附件下载)、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复印带证书编号及证书管理号的2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市级证书管理部门(市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处等)申请证书信息更正。
(2)该表由考生签字、市级证书管理部门审核后一式两份,原件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复印带证书编号及证书管理号的2页)上报省考试中心登记,复印件由市证书管理部门部门留存。
(3)省考试中心将对考生证书错误信息予以更正。
(4)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证书信息错误将直接影响注册,省考试中心将把更正后正确信息上报给江苏省行政审批中心以更正考生注册信息,考生可在次月注册。其他各类证书如出现证书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注册的情况,考生可凭更正后的证书及证书信息更正表到相应的注册部门注册。
证书遗失补办须知
1、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服务采取“网上申请、在线审核、快递送达”模式,考生原则上不需要到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或证书发放单位现场办理。考生可自行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8/1/10/art_57259_6839191.html),在线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图片。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在线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审核不通过的,将电话告知考生具体原因。补办好证书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根据考生选择,通过EMS将证书送达考生本人,或由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和证书发放单位领取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处理,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全国以及江苏省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证书补办:
全国职称外语、江苏省职称外语、全国计算机、省职称计算机(省信息化素质考核)证书领取后遗失不予补办。如需补办,可开具与证书原件等同效用的成绩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