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基金是以基金契约为依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管理运作的一种基金形式,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在运作方式、组织架构、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一、契约型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合同的条款上。
在契约型基金中,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和资产管理,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监督。契约型基金以有限责任合伙制为基础,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盈亏和风险。
契约型基金的特点如下:
1. 法律地位:契约型基金法律地位较为特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合作关系,基金契约对双方有约束力。
2. 决策权:契约型基金的投资决策权由基金管理人独立行使,基金托管人主要负责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
3. 盈亏分配:契约型基金的盈利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损失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4. 资产流动性:契约型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转让,实现了资产的流动性。
二、公司型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基金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型基金中,基金公司承担了基金管理和运作的职责,基金经理则负责具体的投资决策。
公司型基金的特点如下:
1.法律地位:基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拥有法律地位,具备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力。
2.决策权:基金公司拥有投资决策权和资产操作权,基金经理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基金的投资运作。
3.收益归属:公司型基金的盈利归基金公司所有,基金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4.公司治理:公司型基金设立了独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基金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契约性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1、法律形式不同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没有管理基金资产的权利;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享有管理基金的权利。由此可见,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的权利要大一些。
3、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