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考生备考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科目,希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基金法律法规默写本(4),相信对大家备考基金法律法规会有帮助。
考点31:管理人职责被终止的情形
被依法取消 ;
被 解任;
依法 、被依法 或者被依法 。
考点32: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审核
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 或者其他 担任。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 会同 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 核准。
考点33:托管人取消托管资格的情形
(1)连续 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
(2)违反《基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34: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被依法取消 资格;
(2)被 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35:基金注册的申请
1. 报告
2. 草案
3. 草案
4. 草案
5. 意见书
6.中国证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记忆口诀:一书一报三草案
考点3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基金 、基金 、 日常机构和代表基金份额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召集。
考点37:非公开募集基金
是指以 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考点38: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对象的限制
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 人。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① 净资产不低于 万元的单位;
② 金融资产不低于 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万元的个人。
记忆口诀:1350
考点39: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
我国对于非公开募集基金实行 制度,体现了对应非公开募集基金区别监管的理念。
考点40: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托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 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