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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基本概念是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知识点之一,考生掌握这个知识点并将之融会贯通,在答题时将会事半功倍。考生若想了解更多知识点,可点击“2022年基金从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知识点汇总”。
2022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第八章知识点:基金收益分配基本概念
知识点40、基金收益分配基本概念
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 业绩报酬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为基金创造了超额收益后,参与到基金的收益分配中来,按照约定的比例提取已经实现的基金收益,作为对基金管理人创造超额收益的奖励。一般按照“二八模式” |
瀑布式的收益分配体系 | 项目投资退出的资金先返还至基金投资者,当投资者收回全部投资本金后,再按照约定的门槛收益率向基金投资者分配门槛收益,上述步骤完成后,基金管理人才参与基金的收益分配 |
门槛收益率 | 在设置了门槛收益率条款的股权投资基金里,向全体基金投资者返还投资本金后,还应继续向基金投资者进行分配,直至投资者获得按照门槛收益率计算的投资回报之后,才开始向基金管理人分配业绩报酬。 |
追赶机制 | 是指在想基金投资者分配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之后,将剩余收益先行向基金管理人分配,直至达到门槛收益与当前“追赶”金额之和的既定比例,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按照上述方式完成“追赶”后,余下的收益再按照业绩报酬分配比例在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
回拨机制 | 是指在基金清算或其他约定时点,对已经分配的收益进行重新计算,如果基金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率低于门槛收益率,或者收益分配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需要将已经分得的部分或全部业绩报酬返还至基金资产,并分配给基金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