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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财产份额转让、收益分配、清算退出和登记是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知识点之一,考生掌握这个知识点并将之融会贯通,在答题时将会事半功倍。考生若想了解更多知识点,可点击“2022年基金从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知识点汇总”。
2022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第八章知识点: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财产份额转让、收益分配、清算退出和登记
知识点35 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财产份额转让、收益分配、清算退出和登记
财产转让 | 合伙人之间的转让 | 仅需通知其他合伙人,无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 一般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且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对财产份额的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 | |
收益分配 | 概念 | 是指基金的投资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所剩利润,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的分配 |
收益分配方式 |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 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可以有合伙人协商决定; 合伙人经过协商未能作出决定的,可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 | |
清算退出 | 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解散的情形 | 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届满且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 全部投资项目到期退出的;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
清算退出的资产分配顺序 | 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剩余财产向合伙人进行分配 | |
登记 | 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