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追梦的你,是否知道配偶名下的自有住所或租赁住所也能为你的积分落户加分呢?快来看看如何正确填报,让每一分都物超所值!
填报攻略来啦!
首先,确保你的配偶已经拥有了北京市的自有住所或租赁住所哦!
然后,在积分落户申报系统中,找到相应的住房积分模块,选择“配偶名下自有住所”或“配偶租赁住所”进行填报。
记得要准备好相关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备审核哦!
小贴士:填报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因为每一分都关系到你的落户梦想,可不能马虎大意哦!
北京积分落户,以“配偶名下自有住所、配偶租赁住所”获得积分该如何填报?(官方教程)
1、填写配偶信息
以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积分的,需先填写与该自有住所相关的配偶信息,与该配偶的婚姻变动情况需如实分段填写。
无需等待配偶信息审核结果,即可新增该配偶住所信息。没有填报住所信息的配偶信息将不予审核。
2、完善配偶信息
为避免重复填报、重复上传凭证引发错误,申请人可直接使用或完善后使用上年度审核有效的配偶信息。
申请人根据婚姻变动情况如实完善配偶信息。点击“完善”,进入完善配偶信息页面。
3、上传相关凭证
婚姻关系凭证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或调解书。不得使用已失效且未盖失效章的结婚证。
特别提示:
请确认填报的配偶信息及上传的凭证真实有效。如有疑问,请联系业务办理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
已审核有效的(包含上年度审核有效的)配偶信息,申请人无法自行删除或修改。如需删除或修改,请在申报阶段内尽早与业务办理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联系处理。
4、填报配偶名下自有住所信息
点击“新增合法稳定住所”,选择居住类型“自有住所”,可继续填写配偶住所信息。
5、填报配偶租赁住所
以配偶租赁住所积分的,需先填写与该租赁住所相关的配偶信息,与该配偶的婚姻变动情况需如实分段填写。
具体填报方法参考“填报配偶名下自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