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主要内容
1、深圳积分入户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规定,申请积分入户需同时具备: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4、未参加过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2、积分入户是在网上申请吗?具体怎么操作?
我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人可在本年度网上受理申请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szga-110),进入“民生警务”-“户政”-“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业务进行网上申请。
3、有个亲戚,未婚生子,家人怕影响亲戚以后嫁人,我己婚有一儿,因身体问题无法生二台,想领养这宝宝,能入我家户口吗?需提供什么资料?
须办理收养手续,请到我市民政部门咨询办理。办理好合法的收养手续,可以办理入户。
4、应届毕业生入户的条件有哪些?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接收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2.身体健康;3.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5、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办理流程是什么?
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业务预约申请—普通户政业务—选择“毕业生入户(需本市准迁)”,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核准。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6、申请积分入户有年龄要求吗?
有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7、以自有住房申请的,需符合什么条件?
以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申请积分入户的,须同时符合两项条件:1、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当天,申请人须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2、申请人在当前或曾经拥有(可为已转让、出售等情形)一套已满5年的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
8、交社保时间怎么计算,中间如果有两个月断交行不行?
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当天,申请人须仍在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人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有中断的,其分值将在剔除中断时间后再予累计计算,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
9、积分入户什么时候可以查询分数?
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5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10、如果想撤下申请积分入户,要怎么操作?
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18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2018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11、申请积分入户要费用吗?
办理户籍相关迁入业务都不收费的。
12、除了网上预约还能如何预约办理积分入户?
申请人可以电话预约:拨打114转8,请申请人按照电话的相关提示进行预约。微信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户政”,请申请人按照相关提示进行预约。
13、户政受理点地址及电话在哪可以查询到?
深圳市各分局户政受理点地址及电话查询:http://ga.sz.gov.cn/wsbs/bmfwml/bm_rk/201708/t20170814_8234777.htm
14、妻子户籍想迁入深圳,有什么受理条件?
夫妻投靠户籍迁入受理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两年。
2.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子女须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5.申请人无参加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15、可以委托别人帮忙办理户籍相关业务的代办问题。
一般不予代办,具体问题需具体分析,详情请拨打0755-84465000咨询。
16、孩子的出生登记办理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办理条件:申请人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随本市父(母)申报出生登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出生登记:1.深圳市出生;2.深圳市外出生一周岁以内;3.国外出生;4.深圳市外出生已满一周岁。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户政”公众微信号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网址:http://hzyy.szga.gov.cn/reservation!protocol.shtml),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对予以受理的申请,派出所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4.办理结果。深圳市出生、深圳市外出生一周岁以内、国外出生: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办理,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深圳市外出生已满一周岁:申请向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申报,现场审核受理签发《户政业务受理回执》(25个工作日审结,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申报人收到办理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本市监护人的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到受理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登记。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ga.sz.gov.cn/),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审核。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
17、关于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需要哪些材料?
接收毕业生户籍迁入办理所需材料:
1.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接收安排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介绍信。
2.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入户告知书》、农业户籍人员的深圳市“农转非”人员入户信息卡。
3.原户口所在地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4.申请人身份证。
5. 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
(3)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户主户口簿。
(4)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5)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本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证明、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6)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用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不接收迁入、离职)的证明(如用人单位为代理机构的,提供代理机构缴纳的社保清单)。
(7)派出所代管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登记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单身的只提供个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用人单位(代理机构)未开立集体户(不接收迁入)的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附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3个月内有效。
18、如何查询办理的户籍迁入办理进度?
户籍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可致电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进行查询;或通过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https://msjw.ga.sz.gov.cn/user;微信查询:关注微信工作号“深圳户政”-业务查询-办理进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