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发布之日(不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这条指标是如何计算操作的?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发布之日(不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发布之日(含)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申请人在市住建委“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为准。同一时间自有住所、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不重复计算积分。
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申请人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并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积分。
对登簿日期(填发日期)和权证失效日期有异议,该如何复查?
对登簿日期(填发日期)、权证失效日期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请填写复查页面内容并上传相关凭证照片。
申请人可在“查询复查处理结果”页面查看复查结果。因房源复查可能需要核对历史档案,所需时间约两周左右,请耐心等待。
配偶信息在线审核为无效,如何查看无效原因?
申请人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指标页面,配偶信息的“状态”列查看审核是否通过,若显示“审核不通过”,可点击“查看”进入配偶信息展示页面,查看无效原因。
可先删除该配偶住所后删除该配偶信息后重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