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100积分即可申请
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者需满足以下4大条件:
a.年龄45周岁以下;
b.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c.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d.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积分入户需准备材料: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此表在积分制入户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2、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材料,《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一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创业人员,验原件,收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7、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材料: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身份证、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积分入户分值相同时怎么办?
排名规则:积分制入户申请人的排名按照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积分相同时:
积分—医保—居住证
积分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
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