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北京积分落户的资格条件大家要清楚,需同时满足4个条件: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
无刑事犯罪记录
只有符合这4条才能够申请落户。要注意的是这2项本身是没有加分的,只是一个前提条件。
1.就业情况
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
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N年×3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2.居住情况
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由住所
N年×1分(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
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
N年×0.5分(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合法产权的宿舍
N年×0.5分(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备注: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3.教育背景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认可的学历(学位):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本科学士15分
研究生硕士26分
研究生博士37分
备注:积分以较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保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职住区域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
满1年2分
满2年4分
满3年及以上6分
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
满1年4分
满2年8分
满3年及以上12分
5.荣誉表彰
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
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20分(获得以上荣誉表彰之一就可加分,积分不累计)
备注: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6.创新创业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获得级或本市奖项:
获级奖项较高12分
获本市奖项较高6分
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
满1年2分
满2年4分
满3年及以上6分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
满1年2分
满2年4分
满3年及以上6分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
满1年1分
满2年2分
满3年及以上3分
备注:上述指标不累计加分,只计较。
7.纳税情况
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
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6分(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
N条记录×-12分(每条记录较高减12分)
8.年龄
年龄不超过45周岁20分
9.守法记录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N条记录×-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