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文化程度属于积分入户的基本指标,不同学历加分标准不一样:
1、本科及以上学历(50分)
2、专科(含高职)(35分)
3、本省中专、本省技工学校、本省高中、中职,省外高中、中专、中职、中技(20分)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专科(含高职)、本科及以上学历
1.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2.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核对)。
备注:
1.无法进行在线认证的,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核对)。
2.国(境)外学历需提供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原件核对)。
(二)高中(含中职)
毕业证书(原件核对)。
备注:
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