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希赛网站
北京积分落户,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由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具体积分标准为:
大学专科(含高职)可积10.5分;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较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京-户-网-http://www.bjhkbl.com/帮算积分,另外可以额外给居民出主意加分,让落户无忧!
还要特别注意的是:
1、教育背景只按较高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2、获得学历/学位期间,获得的积分需要减去社保积分3/年,自有住所积分1分/年或租房积分0.5分/年;
由此可见,学历净积分取决于2个因素,攻读的学历学位级别以及获得学历学位的年限,学历学位越高,年限越短,获得的净积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