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2026 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 2026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服务的说明》要求,2026 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 5 月 30 日、31 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题型
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化考试,每名报考人员在其中 1 天内完成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5 月 30 日、31 日 0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建筑、公路、矿业工程)
5 月 30 日、31 日 14:00-16: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
(二)考试大纲
2026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 年版)为准。
(三)考试地点
2026 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全省 16 个州(市)均设置考区,考点、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地域要求
报考人员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
(二)学历与年限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 1),且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其他专业满 5 年)。
(三)增项报考要求
已取得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增项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是指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不包括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党校学历)。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载明的毕业时间不得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专业毕业证书载明的毕业时间不得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年限是指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毕业证书载明的毕业时间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index)、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ynjspx.cn)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 2,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3 月 13 日 09:00 至 3 月 22 日 17:00。
(二)缴费时间
2026 年 3 月 13 日 09:00 至 3 月 23 日 17:00。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规定,该项考试费用均按每人每科 60 元收取。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三)发票领取
票据为实时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根据下述方式进行打印:
报考人员缴费完毕后,在左侧导航菜单栏中点击 “发票下载” 按钮开具发票。
微信搜索 “电子票夹” 小程序,按要求完成注册后点击 “票夹” 按钮即可查看和下载已经开具的发票。
(四)准考证打印
2026 年 5 月 22 日 09:00 起至 5 月 31 日 18:30 止,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可进入在线模拟答题系统,熟悉考试答题操作。
(五)资格审核
考试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核,待成绩公布后,对全部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含增项)进行资格审核(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宜详见附件 3),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四、合格标准及成绩管理
(一)合格标准
2026 年至 2028 年,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标准。具体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52 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0 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项)55 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增项)65 分。
(二)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在当年度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视为成绩有效。
五、告知承诺制要求
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 号)要求,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况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材料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现场核查时间及地点:2026 年 3 月 13 日至 3 月 22 日(工作日),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10 号窗口(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1177 号)。
现场核查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近两个月内带二维码的参保证明、其他与报名相关的材料。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客观题采用 “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 进行判分,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不接受报考人员核查申请。主观题复核、考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核及发证等事宜,将通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后续通知。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相关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须能接受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本人符合考试报考条件和填报的所有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对本人不实承诺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的通告、通知及考试相关信息均在上述官方网站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应避免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同时,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切勿由他人或其他组织集体报名或代替报名,以免造成个人损失。
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七、咨询服务
报名咨询电话(见原文)
附件:
工程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2026 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2026 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后资格审核相关事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 年 3 月 10 日
原文链接:https://zfcxjst.yn.gov.cn/gongzuodongtai2/gongshigonggao4/491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