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项目中总包和分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技术资料等方面存在明确的责任关系。总包方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需确保分包方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分包方则需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完成分包工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总包和分包的责任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进度责任:
分包方的进度计划必须依据总包方的计划进行编制,确保与总进度计划相协调。
总包方应把分包方的进度计划纳入总进度计划的管理范畴,并协助分包方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2.质量责任:
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对总包方负责,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总包方就总包工程对发包方负责,对分包方的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总包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安全责任:
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分包方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管理,并履行合同中明确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共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救援人员,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技术资料责任:
总包方负责施工资料的汇集工作,并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分包方应主动向总包方移交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5.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总包方和分包方都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资质与合同要求:
总包方在分包时,必须确保分包方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且分包内容需经建设单位认可。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划分。
7.主体结构施工责任: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