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索赔程序是一个明确、系统的流程,包括提出索赔意向、递交索赔通知书、提交延续索赔通知、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监理人审核索赔文件、发包人赔付以及承包人接受或申诉等等步骤,每一步都需遵循严格的时间限制和文件要求,以确保索赔的公正、有效处理。
二建索赔程序是一个明确且系统的流程,以下是其具体步骤的详细概述:
1.提出索赔意向:
当发生索赔事件后,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或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
索赔意向通知书应简明扼要地说明索赔事由,但不涉及具体的索赔金额。
2.递交索赔通知书:
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
3.提交延续索赔通知:
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承包人应按合理的时间间隔继续向发包人提交延续索赔通知。
4.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
5.监理人审核索赔文件: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审查。
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6.发包人赔付:
如果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的28天内完成赔付。
7.承包人接受或申诉:
承包人需要确认是否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承包人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供重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