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系统试运行与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和系统联合试运转。在试运行过程中,需要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检验、调整与联动运行,确保系统能够按照预设要求进行自动调节和控制。
二建机电通风空调试运行要求
1.设备单机试运转安全保证措施要齐全、可靠,并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1)风机在额定转速下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与滚动轴承的温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水泵连续运转2h后,滑动轴承与滚动轴承的温升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冷却塔风机与冷却水系统循环试运行不少于2h。
(4)制冷机组的试运转要求,正常运转不少于8h。
2.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通风系统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于2h,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连续试运行应不少于8h。
联合试运行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供暖期时,仅做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行及调试,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供暖期内补做。
3.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总风量调试结果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应为-5%~+10%,各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建筑内各区域的压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2)空调冷(热)水系统、冷却水系统总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定流量系统的各空气处理机组的水流量允许偏差应为15%。
(3)舒适性空调的室内温度应优于或等于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