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要求包含多个方面,这些安全技术要求旨在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稳定和有效,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在实际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加强临时用电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同时,施工人员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
二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要求
(1)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连接。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必须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4)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TN-S系统中,PE线必须在配电室、总配电箱等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6)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7)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8)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末级开关箱的漏电开关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9)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