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主项如果注销了,增项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变更为主项。只要增项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就可以进行注册。
二级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可申请增项注册,由注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建增项注册材料
以下为大家整理了二建增项注册材料,各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所需材料请考生以当地为准。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撤销注册、重复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后重新注册只要符合注册条件并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请人注销注册后,只要重新满足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就可以申请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二建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