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36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目试卷满分的60%。二级建造师各科目满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2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20分。2023年福建二级建造师合格分数及标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72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和报考增项专业的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上述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成绩公布时间、考后现场核查时间、发放证书时间及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