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拿到证书后不要定期审核。二建证书只需要在三年有效期内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合格就可以,不需要每年进行审核,二级建造师只要在三年注册有效期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即可。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定
(1)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1)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2)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3)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3)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式,拟采取网络教育的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4)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后取得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是建造师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