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制度三大部分。考试内容多、知识面广,因此备考就要有针对性,把时间用在刀刃上!为帮助大家备考,小编特为大家分享2023年二建法规知识点。完整版请点击下列附件下载查看。
2023年二建法规高频考点手册
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2Z20704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考点: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组织:建设单位;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考点: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工程分类 | 竣工验收程序 |
依法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 | 建设单位应当向住建部申请消防验收 |
其他建设工程 | 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建部备案;住建部应当进行抽查 |
3、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向负责审批环评报告的环保局申请工程配套环保设施验收。
(1)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4、建筑工程节能验收
(1)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2)民用建筑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